關務特考/考試時間、應考資格與薪資》
一、考試時間與應考資格
考試別 | 報名日期 | 考試日期 | 報名方式 | |
關務人員考試 | 預計每年的一月 | 預計每年的四月 | 一律網路報名 | |
最新國家考試年度計劃 | ||||
三等 關務類 |
財稅行政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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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務 | ||||
關稅會計 | ||||
關稅統計 | ||||
三等 技術類 |
資訊處理 | |||
機械工程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機械工程、農業機械工程、農業機械、機械製造、機械設計、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輪機工程、農業工程、造船工程、船舶機械、工程科學、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材料工程、車輛工程、兵器工程、核子工程、自動化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自動控制、自動化及控制、農業教育系機械組、職業教育、工業教育、工業設計、工業工程與管理、材料科學工程、材料科學、材料與製造工程、系統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航太與系統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電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機電自動化、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模具工程、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航運技術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3.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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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工程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電機電力工程、電機工程、控制工程、電機與控制工程、自動控制、自動化控制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物理、應用物理、動力機械、電信工程、電子工程、電子通訊、 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工程、微電子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子物理、工程科學、核子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冷凍空調工程、兵器工程、電子 計算機科學、計算機工程、資訊工程、資訊教育、系統工程、系統及船舶電機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運技術、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 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自動化、自動化及機電整合、生物機電、生物醫學工程、車輛工程、輪機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醫學工程、 光電工程、光機電工程、光機電整合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與材料科技、工業教育、工業科技教育、工業管理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3.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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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電機電力工程、電機工程、控制工程、電機與控制工程、自動控制、自動化控制工程、 自動化及機電整合、物理、應用物理、動力機械、電信工程、電子工程、電子通訊、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工程、微電子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子物理、工程科學、 核子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冷凍空調工程、兵器工程、電子計算機科學、計算機工程、資訊工程、資訊教育、系統工程、系統及船舶電機工程、 航太與系統工程、航運技術、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自動化、自動化及機電整合、生物 機電、生物醫學工程、車輛工程、輪機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醫學工程、光電工程、光機電工程、光機電整合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與材料科技、工業教育、工業科技教育、工業管理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3.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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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安全 技術工程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物理、化學、生物、生理、動物、生物科學、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精密機電工程、機電工程、醫療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電信工程、核子工程、工程物理、工程與系統科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生化工程、生化與生醫工程、醫學工程、生物醫學工程、農業化學、醫事技術、醫學技術、醫用放射線、放射技術、電子計算機、放射科學、放射醫學科學、醫學放射技術、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生命科學、應用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工業化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造兵應通化學、應用物理、電子物理、原子科學、核能工程、環境工程、環境保護技術、環境與安全、動力機械工程、控制工程、材料科學、材料工程、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化工與材料工程、高分子工程、高分子材料、化妝品應用、公害防治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 3.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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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藥學、化學、生物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船舶駕駛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航海人員考試二等航行員以上考試及格者或持有二等航行員二等船副以上適任證書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交通技術、船舶駕駛、海巡技術等職系各考試科別及格滿三年。 3.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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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機工程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航海人員考試二等輪機員以上考試及格者或持有二等輪機員二等管輪以上適任證書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交通技術、船舶駕駛、海巡技術等職系各考試科別及格滿三年。 3.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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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關務類 |
一般行政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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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會計 | ||||
關稅統計 | ||||
四等 技術類 |
資訊處理 | |||
機械工程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具有三等考試同類科第一、二款應考資格之一者。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以上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3.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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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工程 | ||||
化學工程 | ||||
紡織工程 | ||||
五等 技術類 |
船舶駕駛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三等航行員以上考試及格者或持有三等航行五員三等船副以上岸上晉升訓練合格證書者。 | ||
輪機工程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三等輪機員以上考試及格者或持有三等輪機員三等管輪以上岸上晉升訓練合格證書者。 |
二、任用職等與薪資給予
下列錄取人員薪資給與標準,依前揭法規及行政院民國100年6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0000406581 號函修訂「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民國100年7月1日生效)規定,摘錄彙整如下:
等別 | 任用 | 合計 |
關務特考三等 | 高級關務員三階本俸一級起敘。 | 約51,000元 |
關務特考四等 | 關務員三階本俸一級起敘。 | 約42,000元 |
關務特考五等 | 關務佐三階本俸一級起敘。 | 約32,000元 |
備註 | 1.薪資給與: (1)包含本俸+專業加給,但尚未扣除公保、健保、退撫提存、所得稅等。 (2)指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之給與。 2.實際薪資,仍以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